追查广东省兴宁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幸淑娴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兴宁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幸淑娴,女,51岁,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第三小学教师。2019年3月22日,幸淑娴因向学生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举报。幸淑娴因此而遭到兴宁市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家也被非法查抄,包括电脑、手机在内的许多私人物品及四千元现金被抄走。幸淑娴随后被劫持到兴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并被非法刑事拘留,2019年4月25日,幸淑娴被非法批捕。2019年8月,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在未通知幸淑娴家人的情况下,对幸淑娴非法庭审。2019年12月13日,梅县区法院作出非法判决,将幸淑娴判刑3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幸淑娴现已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政法委书记朱志勇,市政法委副书记张海荣(曾任“610办公室”主任);兴宁市公安局局长曾招强,国保大队长何文峰;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院长魏伟辉,副院长古英智(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刑事审判庭庭长潘伟熙(长期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副庭长吴文龙。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政法委书记朱志勇:13723687687、办0753-3186988
兴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2019年8月起任)朱志勇:13723687687,汉族,1974年3月生,广东兴宁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5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广东省梅州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现已被问责 - 职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振兴路108号市委大院内 兴宁市政法委
邮编:514505更多信息:政法委书记朱志勇:13723687687、办0753-3186988
兴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2019年8月起任)朱志勇:13723687687,汉族,1974年3月生,广东兴宁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5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广东省梅州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现已被问责 - 职务:副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 梅县区法院
邮编:514700更多信息:副院长古英智:13823819238、宅0753-2522618(分管刑事审判工作)
-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 兴宁市公安局
邮编:5145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何文峰(2008年2月起任):办0753-6169211、13824561896、宅0753-3396213
原兴田街派出所教导员、原行拘所副所长(2001年初) - 职务:兴宁市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 兴宁市公安局
邮编:514500更多信息: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曾招强(2016年9月起任):13902780567、办公0753-3186001,广东省五华县人,1973年6月出生
1998年10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科员;
2001年10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治安科科员;
2002年11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五大队大队长(期间:2004年8月至2006年9月,挂任丰顺县公安局副局长);
2006年9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副教导员、教导员;
2007年11月后,任梅州市蕉岭县公安局政委;
2008年7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
2010年12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正科职);
2013年2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正科职,副处级);
2013年11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正科职,副处级);
2016年6月后,任兴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兴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6年7月后,任兴宁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 职务:兴宁市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振兴路108号市委大院内 兴宁市政法委
邮编:514505更多信息: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曾招强(2016年9月起任):13902780567、办公0753-3186001,广东省五华县人,1973年6月出生
1998年10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科员;
2001年10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治安科科员;
2002年11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五大队大队长(期间:2004年8月至2006年9月,挂任丰顺县公安局副局长);
2006年9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副教导员、教导员;
2007年11月后,任梅州市蕉岭县公安局政委;
2008年7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
2010年12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正科职);
2013年2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正科职,副处级);
2013年11月后,任梅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正科职,副处级);
2016年6月后,任兴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兴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6年7月后,任兴宁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 职务:院长(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 梅县区法院
邮编:514700更多信息:梅县区法院原院长(2016年11月10日当选)魏伟辉:13823832438、宅 0753-2260852
男,1970年2月生,汉族,广东五华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2010年5月前梅江区委常委、任长沙镇党委书记
2010年5月后任梅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1年8月 蕉岭县县委常委 统战部部长
2014年3月-2016年1月任梅州市中级法院纪检组长
2016年4月7日左右梅县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魏伟辉担任梅县区法院代院长
2016年11月10日,魏伟辉当选为梅县区人民法院院长 - 职务:刑庭副庭长、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 梅县区法院
邮编:514700更多信息:副庭长、审判长吴文龙: 办0753-2589713、宅0753-2593656、手机13823800298
- 职务:刑庭庭长、法官、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法路8号 梅县区法院
邮编:514700更多信息:刑事审判庭庭长潘伟熙(长期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13560968198(13018789217),宅0753-2240760、办0753-2589713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振兴路108号市委大院内 兴宁市政法委
邮编:514505更多信息: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张海荣(原副书记,2016年9月起改称;曾任“610办公室”主任)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振兴路108号市委大院内 兴宁市政法委
邮编:514505更多信息: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张海荣(原副书记,2016年9月起改称;曾任“610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