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大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方彩霞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大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方彩霞,女,59岁,家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2025年6月23日,方彩霞在雇主家做家政服务时,被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国保及青泥派出所警察上门绑架,随后被劫持至大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7月16日,方彩霞的儿子到青泥派出所索要拘留通知书和扣押物品清单,被该所办案警察非法扣押近2小时,其间还遭到中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曹迅兵的威胁和恐吓。7月30日,方彩霞被非法批捕。10月17日,构陷方彩霞的案件由中山区检察院移送至甘井子区检察院。10月22日,甘井子区检察院虽然批准了家属担任辩护人的申请,却拒绝安排家属依法会见方彩霞。10月24日,律师前往检察院申请会见承办检察官庄宁,庄宁拒绝会见,仅安排助理带律师查看所谓的监控视频。12月3日,方彩霞被非法起诉至甘井子区法院。2026年1月8日,方彩霞在甘井子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因抵制迫害,方彩霞在看守所内多次绝食、绝水,最长持续5天。开庭时,她精神憔悴,身体虚弱,说话声音亦十分微弱。庭审中,家属辩护人和律师为方彩霞作无罪辩护,但公诉人庄宁与法官刘丽娜非法限制辩护人的发言时间,并多次打断辩护发言,书记员也未如实记录辩护意见。2月12日,方彩霞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并被勒索罚金20,000元。方彩霞随后提起上诉,但被沈阳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维持原判。2026年7月23日,方彩霞被劫持至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方彩霞因坚持信仰,此前曾2次被非法劳教,并被非法判刑4年,累计遭非法关押迫害8年9个月。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书记李正古;大连市中山区政法委书记王朝宇;中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文超,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曹迅兵,刑侦大队一中队警察周政;中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志鹏,检察院办案人陈放,助理栾珊;大连市甘井子区政法委书记王治恩;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建,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富丽,公诉人庄宁,公诉人助理 孟璐瑶;甘井子区法院院长李奎哲,法官刘丽娜,法官助理蔡秀静,陪审员李明武、石慧清,书记员孙雯尧;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朱海涛,审判长郑文龙,法官助理韩健楠,审判员牟林德 、于滨,书记员张学茹;中山区青泥派出所;大连市看守所;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霞路明珠广场3号 甘井子区检察院
邮编:116039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抚顺市中级法院
邮编:113006更多信息:抚顺市中级法院院长朱海涛:0413-57719566
朱海涛,男,汉族,1975年7月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政法委委员。 [4] [8-9] [12-14]
1993年09月-1997年0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97年07月-1998年08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见习书记员;
1998年08月-2001年12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办公室书记员;
2001年12月-2002年02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助审员(科员级);
2002年02月-2005年02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助审员(副科级);
2005年02月-2008年07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助审员(正科级);
(期间:2004年05月-2006年12月,在辽宁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8年07月-2008年09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
2008年09月-2010年07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
2010年07月-2012年03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院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12年03月-2016年03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处长、审判员(正处级);
2016年03月-2018年09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审判员;
2018年09月-2018年10月,任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8年10月-2019年01月,任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9年01月- 任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任本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23年12月,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4年01月,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 大连市中级法院
邮编:116012更多信息:抚顺市中级法院院长朱海涛:0413-57719566
朱海涛,男,汉族,1975年7月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政法委委员。 [4] [8-9] [12-14]
1993年09月-1997年0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97年07月-1998年08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见习书记员;
1998年08月-2001年12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办公室书记员;
2001年12月-2002年02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助审员(科员级);
2002年02月-2005年02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助审员(副科级);
2005年02月-2008年07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助审员(正科级);
(期间:2004年05月-2006年12月,在辽宁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8年07月-2008年09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
2008年09月-2010年07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
2010年07月-2012年03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院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12年03月-2016年03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处长、审判员(正处级);
2016年03月-2018年09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审判员;
2018年09月-2018年10月,任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8年10月-2019年01月,任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9年01月- 任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任本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23年12月,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4年01月,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职务:中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原沙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原庄河市检察院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大众街11号 中山区检察院
邮编:116007更多信息:原沙河口区检察长王志鹏(2017-2024.2)
王志鹏,男,中共党员,现任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历任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审查起诉处副处长;大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处处长、公诉一处处长、检委员会委员、反贪局副局长;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4年2月任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职务:中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原沙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原庄河市检察院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31号 沙河口区检察院
邮编:116023更多信息:原沙河口区检察长王志鹏(2017-2024.2)
王志鹏,男,中共党员,现任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历任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审查起诉处副处长;大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处处长、公诉一处处长、检委员会委员、反贪局副局长;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4年2月任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职务:中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原沙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原庄河市检察院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世纪大街 庄河市检察院
邮编:116400更多信息:原沙河口区检察长王志鹏(2017-2024.2)
王志鹏,男,中共党员,现任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历任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审查起诉处副处长;大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处处长、公诉一处处长、检委员会委员、反贪局副局长;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4年2月任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职务:检察官、公诉人、第二检察部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霞路明珠广场3号 甘井子区检察院
邮编:116039更多信息:检察官、公诉人刘忠林 :18698740723、0411-39915212、0411-86105050
- 职务:检察官、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霞路明珠广场3号 甘井子区检察院
邮编:116039更多信息:办案检察官庄宁: 0411-86105022、18840845970
公诉人庄宁:0411-39915156 - 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世纪街 18 号 中山区公安分局
邮编:116006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副队长曹迅兵:15566404000、13664289241
- 职务:大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沙河口区法院刑事庭二庭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789号 沙河口区法院
邮编:116033更多信息:大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郑文龙:0411-83775055
沙河口区法院刑事庭二庭庭长郑文龙:0411-82793556 - 职务:大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沙河口区法院刑事庭二庭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 大连市中级法院
邮编:116012更多信息:大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郑文龙:0411-83775055
沙河口区法院刑事庭二庭庭长郑文龙:0411-82793556
- 单位信息: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 177 号 青泥派出所
邮编:116006 - 单位信息: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270号 姚家看守所
邮编:11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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