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连信群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连信群,女,30多岁,广东省广州市人。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她多次被骚扰、拘禁、监视、劳教、判刑及关“洗脑班”迫害。2002年7月20日,连信群遭广州市天河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并抄家。在天河看守所内,她绝食抗议迫害被强行灌食,又被戴镣、“定镣”一星期,2个月后她被劫持到广州槎头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半。其间经常遭到恐吓、谩骂、殴打,长期被逼做奴工,导致肌肉强直。2003年9月20日,劳教所所长梁惠萍、教导员花少霞等人伙同天河“610”人员、五山派出所警察柯良及五山街道人员等将她劫持到天河区棠下天河“洗脑班”迫害3个月。2008年7月20日连信群被天河区五山街道及农科院居委会的梁朝伟伙同天河区“610”人员、天河国保大队警察、五山派出所警察张四金、柯良非法抓捕、抄家。2009年1月8日,天河区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郭秀鹏对连信群非法提起公诉,12天后天河区法院将连信群非法判刑2年。连信群上诉到广州中级法院,广州中院未经庭审,便非法维持原判。她一直非法关押在天河看守所,期间3次遭“穿针戴镣”等酷刑折磨,她被迫害得全身浮肿、耳朵短暂性失聪、右肾疼痛、高血压,心动过速等症,于2010年10月被保外就医。2010年9月16日连信群的丈夫伙同警察竟将她从广州骗到海口市后,把她劫持到海口“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内,她被不停地辱骂、恐吓、殴打。睡觉时,她的一只手和椅子铐在一起,“洗脑班”人员只让她睡很短时间,到最后完全不让她睡。9月30日,连信群趁到医院检查之机走脱。2011年6月10日,连信群被广州市“610”人员、白云区国保大队、白云区嘉禾街派出所警察从法轮功学员钟艳红家中非法抓捕到白云区看守所,因她患有高血压,看守所拒收,她又被拉回派出所。在派出所内,她被绑在不能站立的铁椅子上,来例假时,也不让上厕所。次日,她被拉到广州市第八医院体检,经查她患有严重高血压。嘉禾派出所仍企图把她关到看守所,看守所拒收。她再次被拉回派出所,被绑在老虎凳上、戴手铐。派出所逼她家人交了1,000元保释金,才让她回家。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广东省广州市政法委书记郑国强;原广州市“610办公室”科长张庆生;广州市天河区“610办公室”主任彭苏, 副主任刘玉华;天河区“洗脑班”副校长陈长毅(原任),科长曾文昌;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局长彭伊霖;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院长陈陆根,审判长梁皓,陪审员龙国权、曹晓音,书记员陈敏;天河区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郭秀鹏;广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丁阳开,审判员唐晓辉、代理审判员周晶;天河看守所所长朱文勇,唐姓副所长,警察李晶、李彩凤、詹姓警察(警号029332);天河区五山派出所警察张四金、柯良;天河区五山街道办事处高姓书记,成员张炳杰;天河区农科院社区居委会梁朝伟;白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邱姓警察、赖姓警察;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所长梁惠萍,教导员花少霞,管理科卢冬梅,吸毒犯陈文霞;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保卫科徐姓科长,农业科学院水稻所冯红英,农业科学院经济民警队;白云区嘉禾街派出所;海南省海口市“610”办公室主任李新富;海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海口市“洗脑班”。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横街5号大院 天河看守所
邮编:510665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横街5号大院 天河看守所
邮编:510665 - 职务:所长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横街5号大院 天河看守所
邮编:510665更多信息:所长朱文勇(原任, 因贪污事发,判刑六年):宅020-82312286、办020-85547279、 020-85546731
- 职务:代理审判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广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510440 - 职务:审判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广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510440 - 职务: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广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510440更多信息:审判长丁阳开(1961年9月14日生)
- 职务:代理检察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19-21号 天河区检察院
邮编:510635 - 职务:书记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明镜路一号 天河区法院
邮编:510665 - 职务:陪审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明镜路一号 天河区法院
邮编:510665 - 职务:陪审员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明镜路一号 天河区法院
邮编:510665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3号 天河区公安分局
邮编:510610更多信息:天河分局局长彭伊霖:020-87502777、宅020-85513381
- 职务:科长(原天河洗脑班校长)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 区政法委 综治办 防范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 天河区机关大院
邮编 : 510655更多信息:区“洗脑班”科长曾文昌(原天河洗脑班校长):13802741142、020-38622610
- 职务:科长(原天河洗脑班校长)现任单位:地址:
(天河区“洗脑班”)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槎头 (广清路和新市路之间)
邮编︰510407更多信息:区“洗脑班”科长曾文昌(原天河洗脑班校长):13802741142、020-38622610
- 职务:天河区“洗脑班”副校长(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河区“洗脑班”)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槎头 (广清路和新市路之间)
邮编︰510407更多信息:区“洗脑班”副校长陈长毅(原任):13826192569
宅:天河东莞庄路110号天一广场 - 职务:天河区“洗脑班”副校长(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 区政法委 综治办 防范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 天河区机关大院
邮编 : 510655更多信息:区“洗脑班”副校长陈长毅(原任):13826192569
宅:天河东莞庄路110号天一广场 - 职务:副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 区政法委 综治办 防范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 天河区机关大院
邮编 : 510655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 区政法委 综治办 防范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机关大院2号楼 天河区政法委
邮编:510655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区委 区政法委 综治办 防范办)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 天河区机关大院
邮编 : 510655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43号 广州市政法委
邮编:510046更多信息:市政法委书记郑国强:办020-83116001、宅020-83118001
郑国强 , 男,1947年1月生,广东南海人,汉族,1963年11月参加工作,197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市委党校大专(市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现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76年9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分局长(1982.11-1985.02在市委党校政治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6年3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7年4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副区长兼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8年8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89年1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1年3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3年5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6年12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市委政法委书记;
1999年5月后,任广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2年12月后,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03年3月至2007年1月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6年7月至2007年1月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
2007年1月后退休.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明镜路一号 天河区法院
邮编:51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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