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武汉市法轮功学员胡慧芳、陈曼、周肖军,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被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在开庭的前一天,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刑庭突然通知被非法起诉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说,每家只能去两个人。其后他们的家人相继都接到街道或社区干部的电话,对方声称奉“六一零”办公室指示,明天要陪他们去法院。四月十日开庭当天,法院内外到处停着警车和穿制服的公安。法院门口站满了市、区“六一零”、国保大队的人员,胡慧芳、陈曼等人的家属被阻隔在法院门外。庭审时,陈曼的辩护律师首先阐述本次起诉的不合法性,指出作为检控方的洪山区检察院的两次起诉文件竟使用同一个批号,一个案子有两个起诉。主要原因是因为洪山区检察院在被揭露其起诉证据是伪造的之后,洪山区检察院又赶紧伪造了一个新的“证据”,所以擅自更改“案件”中起诉内容。其次,关于“本案”执行过程中的不合法性,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其当事人。但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知法犯法,无视这一切,秘密将陈曼被非法判刑7年,周肖军6年,胡慧芳4年。被害人家属和律师至今未收洪山区法院的判决书,洪山区法院试图阻挠受害者申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武汉市洪山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李高宝;洪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继生,洪山区检察院秦雨(女),彭晓东;洪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进,副庭长徐中泉,洪山区法院主审法官徐中泉(女)。武汉市610办公室主任邓斌,陈仕国,李英杰;江岸区610办公室主任胡绍斌。
洪山区法院、检察院作为执法机构, 公然违反中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 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庭审。所使用的刑法300条第一款,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10月30日的决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解释,都没有一个字提到法轮功。按照中国法律,任何人都不能按照内部规定、文件来审理案件。所有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责任人,都将被追究个人责任。任何上级通知、会议决定、中央和地方的内部文件,在未来对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审判中都不予承认。主审法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为第一责任人。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参与讨论案例的审判委员会成员将根据介入案情的情况决定个人责任。追查国际责令XXX法院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 任何非法审判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所造成的后果,包括在监狱被虐待、酷刑、致残甚至致死,被认定的责任人都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的原则是,组织犯罪,个人承担责任。如果第一责任人认为还有其他人也应该承担责任,就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据。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江岸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江岸区政法委
邮编:430010更多信息:胡绍斌:手机 13072719805、1387150838
家庭住址:武汉市江汉区远东巷118号3楼2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江岸区政府)邮编430010
办公电话:027-82739805、027-82731672相关文章:-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610办公室主任胡绍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思峰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彭亮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朱慧敏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石油化工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运潮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卢晋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吕丽贤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楚口区公安分局迫害法轮功学员曹长林致死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610办公室主任胡绍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迫害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法轮功学员李市红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徐祥兰及其丈夫王汉生的责任人的通告
- 职务:江岸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市委、政法委)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
邮编:430015更多信息:胡绍斌:手机 13072719805、1387150838
家庭住址:武汉市江汉区远东巷118号3楼2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江岸区政府)邮编430010
办公电话:027-82739805、027-82731672相关文章:-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610办公室主任胡绍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思峰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彭亮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朱慧敏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石油化工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运潮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卢晋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吕丽贤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楚口区公安分局迫害法轮功学员曹长林致死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610办公室主任胡绍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迫害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法轮功学员李市红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徐祥兰及其丈夫王汉生的责任人的通告
- 职务:江岸区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江岸区政法委
邮编:430010更多信息:胡绍斌:手机 13072719805、1387150838
家庭住址:武汉市江汉区远东巷118号3楼2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江岸区政府)邮编430010
办公电话:027-82739805、027-82731672相关文章:-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610办公室主任胡绍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思峰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彭亮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朱慧敏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石油化工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运潮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卢晋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吕丽贤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楚口区公安分局迫害法轮功学员曹长林致死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610办公室主任胡绍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迫害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法轮功学员李市红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徐祥兰及其丈夫王汉生的责任人的通告
- 职务:检察员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4号 洪山区检察院
邮编:430074 - 职务:主任 (前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市委、政法委)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
邮编:430015更多信息:李英杰: 027-82832008 转2714
- 职务: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 职务:武汉市委防范办主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市委、政法委)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
邮编:430015更多信息:武汉市“610办公室”主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仕国:办027-82402903、宅027-87403060
陈仕国,武汉市委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610办公室)原副主任,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相关文章:- 追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运柳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任明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甦、张伟杰、夏阳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姜惠芹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云萧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黄美玲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苇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崔海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颜克俭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彭雪梅、戴菊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杨灵富、孙泽荣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原湖北省武汉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现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610办公室”成员、江汉区“洗脑班”负责人屈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邹双芬的责任人的通告
- 对武汉市委、市政府陈训秋、李宪生、程康彦等人的追查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唐常俊的责任人的通告
- 职务:检察官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4号 洪山区检察院
邮编:430074更多信息:检察官秦雨:办027-87410335
- 职务:武汉市委防范办主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15号 武汉市司法局
邮编:430015更多信息:武汉市“610办公室”主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仕国:办027-82402903、宅027-87403060
陈仕国,武汉市委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610办公室)原副主任,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相关文章:- 追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运柳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任明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甦、张伟杰、夏阳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姜惠芹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云萧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黄美玲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苇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崔海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颜克俭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彭雪梅、戴菊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杨灵富、孙泽荣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原湖北省武汉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现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610办公室”成员、江汉区“洗脑班”负责人屈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邹双芬的责任人的通告
- 对武汉市委、市政府陈训秋、李宪生、程康彦等人的追查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唐常俊的责任人的通告
- 职务:审判长、副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789号 洪山区法院
邮编:430073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4号 洪山区检察院
邮编:430074更多信息: - 职务:武汉市委防范办主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157号5楼 东西湖区委政法委
邮编:430040
地址2:(区政法委 区610 维稳办)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五环路49号 东西湖司法局5楼
邮编:430040更多信息:武汉市“610办公室”主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仕国:办027-82402903、宅027-87403060
陈仕国,武汉市委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610办公室)原副主任,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相关文章:- 追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运柳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任明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甦、张伟杰、夏阳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姜惠芹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云萧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黄美玲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苇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崔海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颜克俭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彭雪梅、戴菊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杨灵富、孙泽荣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原湖北省武汉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现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610办公室”成员、江汉区“洗脑班”负责人屈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邹双芬的责任人的通告
- 对武汉市委、市政府陈训秋、李宪生、程康彦等人的追查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唐常俊的责任人的通告
- 职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789号 洪山区法院
邮编:430073更多信息: - 职务: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洪山区政法委
邮编:430070更多信息: - 职务:武汉市委防范办主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现任单位:地址:
(市委、政法委)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汉口解放公园路42号 武汉市委政法委
邮编:430010更多信息:武汉市“610办公室”主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仕国:办027-82402903、宅027-87403060
陈仕国,武汉市委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610办公室)原副主任,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相关文章:- 追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运柳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任明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甦、张伟杰、夏阳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姜惠芹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云萧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黄美玲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苇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崔海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颜克俭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彭雪梅、戴菊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杨灵富、孙泽荣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原湖北省武汉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现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610办公室”成员、江汉区“洗脑班”负责人屈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邹双芬的责任人的通告
- 对武汉市委、市政府陈训秋、李宪生、程康彦等人的追查通告
- 追查湖北省武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唐常俊的责任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