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姜云天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广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姜云天,男,58岁,辽宁省大连市人。2024年7月12日,姜云天在广东省广州市的租住地被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分局和神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姜云天被非法关押在从化看守所。随后姜云天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姜云天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姜云天的母亲在目睹儿子被绑架后精神备受打击,因极度担忧儿子安危而诱发严重疾病,并导致心力衰竭,于2024年9月20日不幸离世。因坚持信仰,姜云天曾被非法劳教3年,被非法判刑10年,期间遭受多种酷刑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孙太平;广州市从化区政法委书记朱秀英(2025.5涉嫌违法被查);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分局局长毛翔,国保大队李姓警察;广州市荔湾区政法委书记黄洪飙;荔湾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江海,林姓检察官;荔湾区法院院长罗少雄;广州市中级法院院长王静,法官廖秋平,审判员唐军国、衣海君,书记员陈佩玉;从化区神岗派出所所长李英明,副所长潘仕荣;从化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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