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江苏省南京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程兰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程兰,女,73岁,原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一级警督。2019年8月29日,程兰因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南京市栖霞区公安分局国保绑架、非法抄家,后被取保候审。栖霞分局将程兰构陷到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2020年8月12日,玄武区法院对程兰非法开庭。在庭审过程中,程兰依法逐条驳斥了公诉人的非法指控,并为自己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2020年12月17日,玄武区法院作出枉法判决,将程兰非法判刑1年、勒索罚金10,000元,并随即将她劫持到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关押。程兰依法提起上诉,被南京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仍被维持原判。2021年4月19日,程兰被取消退休待遇,并被劫持到江苏省镇江女子监狱十一监区关押迫害。2021年11月15日程兰冤狱期满,回到家中。她的体重由入狱前的60多公斤降到不足50公斤,人瘦得皮包骨。为讨回公道,自2022年3月13日起,程兰依法逐级提出申诉。她首先向南京市中级法院及制造冤案的玄武区法院、玄武区检察院以及栖霞区公安分局的相关责任人员邮寄申诉状,之后又依次向南京市检察院、江苏省高级法院和省检察院提出申诉,但均被非法驳回。2025年2月24日,程兰又向中国最高检察院邮寄申诉状,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江苏省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徐锦辉;南京市栖霞区政法委书记秦志刚;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原局长薛汝军(2016.7-2020.8)、李鹏(2020.8-2021.12);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倪一斌(2017.2-2022.2),检察官陈丽芳、刘松茂;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原院长沈湧(2016.12-2021.11);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章润,原检察长熊毅(2023.1-2024.1);南京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后龙,原院长孙道林(2019.4-2022.1);江苏省高级检察院检察长赵铁实,原检察长石时态(2023.1-2024.9);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夏道虎;中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江苏省镇江女子监狱原监狱长王志鸿(2020-2023),十一监区监区长戴海陵;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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