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湖北省咸宁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吴裕勋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湖北省咸宁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吴裕勋,男,71岁,家住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2023年8月29日,吴裕勋在咸安区火车站广场给路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遭举报,被咸安区火车站广场警察陈伟军等人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2023年9月26日,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闵剑、警察余滨到吴裕勋家送达逮捕通知书,家人方知吴裕勋已被非法逮捕。2023年12月8日,咸安区法院将吴裕勋非法判刑3年,并勒索罚金3,000元。吴裕勋不服判决,依法上诉,但咸宁市中级法院依然非法维持原判。2024年10月23日,吴裕勋被劫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关押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谭海华;咸宁市咸安区原政法委书记方兆淼(2021.7-2024.8);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姜黎明,国保大队长章海兵,副大队长闵剑,警察余滨;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先明,公诉人王忠;咸安区法院院长张忠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英;咸宁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文锋;咸安区火车站广场警察陈伟军;咸安区看守所所长陈军;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监狱长杨志。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锦龙路 咸安区看守所
邮编:437000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3号 咸安公安分局
邮编:437100 -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3号 咸安公安分局
邮编:437100 - 职务:监狱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 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洪岭大道 沙洋范家台监狱
邮编:448200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范家台监狱特5号3区
邮编:448200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号 咸宁市中级法院
邮编:437100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文笔路109号 咸安区法院
邮编:437000 - 职务:副检察长、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43号
邮编 : 437000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43号
邮编 : 437000 - 职务:书记(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双鹤路16号 咸安区政法委
邮编:437100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通山县公安局局长姜黎明:0715-2360218
姜黎明,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湖北崇阳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咸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温泉分局局长。
1995.05--1999.03 崇阳县公安局港口派出所所长(其间:1995.09--1998.07在咸宁师专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9.03--2003.05 崇阳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2003.05--2010.01 崇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其间:2007.10明确正科级)
2010.01--2014.08 崇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
2014.08--2016.10 崇阳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16.10—2019.03 咸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2019.03--2019.06 通山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9.06--2021.09 通山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2021.09-- 咸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温泉分局局长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3号 咸安公安分局
邮编:437100更多信息:通山县公安局局长姜黎明:0715-2360218
姜黎明,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湖北崇阳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咸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温泉分局局长。
1995.05--1999.03 崇阳县公安局港口派出所所长(其间:1995.09--1998.07在咸宁师专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9.03--2003.05 崇阳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2003.05--2010.01 崇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其间:2007.10明确正科级)
2010.01--2014.08 崇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
2014.08--2016.10 崇阳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16.10—2019.03 咸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2019.03--2019.06 通山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9.06--2021.09 通山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2021.09-- 咸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温泉分局局长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36号 温泉公安分局
邮编:437000更多信息:通山县公安局局长姜黎明:0715-2360218
姜黎明,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湖北崇阳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咸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温泉分局局长。
1995.05--1999.03 崇阳县公安局港口派出所所长(其间:1995.09--1998.07在咸宁师专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9.03--2003.05 崇阳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2003.05--2010.01 崇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其间:2007.10明确正科级)
2010.01--2014.08 崇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
2014.08--2016.10 崇阳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16.10—2019.03 咸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2019.03--2019.06 通山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9.06--2021.09 通山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2021.09-- 咸安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温泉分局局长 - 职务:审庭长、法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文笔路109号 咸安区法院
邮编:437000更多信息:法官刘英:办0715-8328276、宅0715-8329988、18007241292
- 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3号 咸安公安分局
邮编:437100 - 职务: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城区双鹤路16号市政府大楼805号 咸宁市政法委
邮编:437100更多信息:政法委书记谭海华:0715-8232222
- 职务: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双鹤路16号 咸安区政法委
邮编:437100更多信息:政法委书记谭海华:0715-823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