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东省泰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赵其森、郑洪玲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山东省泰安市法轮功学员赵其森,56岁,山东省泰安市新矿集团良庄矿退休职工。其妻法轮功学员郑洪玲,55岁,山东省泰安市新汶矿业集团良庄矿医院职工。自1999年法轮功遭到中共迫害后,赵其森夫妇俩长期被当地政法委、“610办公室”、警察监控、骚扰,多次被非法抄家、非法拘留、强制洗脑、经济勒索,直至被非法判刑。2018年10月25日下午4时许,泰安市东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东平县接山派出所伙同泰安市天平派出所10多个警察,去敲赵其森、郑洪玲在泰安市天平办事处鑫源小区的家门。赵其森没开门,警察用破锁工具把门锁撬坏,强行入户,非法抄家,抄走家中法轮功书籍、手机等私人物品。警察将夫妇俩人劫持到东平县接山派出所,对他们连夜进行非法审问。赵其森被强制坐“老虎椅”(酷刑),郑洪玲也被强制坐进限制人身自由的审讯椅子里。之后,赵其森被非法关押在东平看守所。郑洪玲因身体原因,被泰安市看守所拒收,被取保回家。2019年4月18日,东平县检察院将构陷的赵其森夫妇的所谓案子转交给肥城市检察院。5月16日,肥城市检察院将赵其森、郑洪玲非法起诉到肥城市法院。5月17日,肥城市法院对郑洪玲取保候审,由岱岳区公安局执行。6月19日,肥城市法院对赵其森、郑洪玲夫妇非法开庭,并于7月24日下达了非法判决书。赵其森被非法判刑2年、罚款10000元;郑洪玲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罚款20000元。郑洪玲不承认这场强加的迫害,现已提出上诉。目前,赵其森仍然被非法关押在东平县看守所,郑洪玲因身体原因取保在家。在此之前,2012年11月10日,郑洪玲曾被劫持到济南山东女子劳教所,被迫害至病危状态,劳教所才通知她家人将她接回。2015年12月1日,赵其森曾被岱岳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15天,勒索罚款1000元。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泰安市政法委书记郭德文;东平县政法委书记陈锋;东平县公安局局长王洪亮;东平县接山派出所所长薛其祯;东平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肥城市政法委书记贾同国;肥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希沧,公诉人毕盼盼、赵莉;肥城市法院院长石军,审判长张昊旭,陪审员王聪、邓淑珍,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济南市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女子劳教所)所长姜丽杭;东平县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陪审员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龙山中路001号 肥城市法院
邮编:271600 - 职务:陪审员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龙山中路001号 肥城市法院
邮编:271600 - 职务: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龙山中路001号 肥城市法院
邮编:271600 - 职务:院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龙山中路001号 肥城市法院
邮编:271600更多信息:原院长石军(2014-2021.12)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龙山路 肥城市检察院
邮编:271600 - 职务:公诉人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龙山路 肥城市检察院
邮编:271600 - 职务:检察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龙山路 肥城市检察院
邮编:271600更多信息:原检察长杨希沧(任职至2022.02)
- 职务:书记 (原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龙山路032号 肥城市政法委
邮编:271600更多信息:原政法委书记贾同国(2018.9-2021.12)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37号 泰山区检察院
邮编:271002更多信息: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2021年3月上任)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 东平县检察院
邮编:271500更多信息: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2021年3月上任)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接山镇 接山镇派出所
邮编:271502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新汇河街 69号 东平县公安局
邮编:271500更多信息:新泰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洪亮(2020.3-2023.6)
王洪亮,汉族,1975年3月出生,山东莱芜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毕业。
现任山东省新泰市公安局局长。
1998.09-1999.06 泰安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三大队科员;
1999.06-2001.11 泰安市公安局公交支队一大队科员;
2001.11-2006.10 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秘书科副科长(其间:2000.08-2002.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副科级);
2006.10-2008.01 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秘书科科长(正科级);
2008.01-2008.11 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秘书科科长;
2008.11-2009.01 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2009.01-2013.12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3.12-2016.12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副县级)、党委委员;
2016.12- 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0.03—新泰市公安局督察长。
2022年3月—,新泰市公安局局长。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金斗路215号 新泰市公安局
邮编:271200更多信息:新泰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洪亮(2020.3-2023.6)
王洪亮,汉族,1975年3月出生,山东莱芜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毕业。
现任山东省新泰市公安局局长。
1998.09-1999.06 泰安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三大队科员;
1999.06-2001.11 泰安市公安局公交支队一大队科员;
2001.11-2006.10 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秘书科副科长(其间:2000.08-2002.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副科级);
2006.10-2008.01 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秘书科科长(正科级);
2008.01-2008.11 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秘书科科长;
2008.11-2009.01 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2009.01-2013.12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3.12-2016.12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副县级)、党委委员;
2016.12- 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0.03—新泰市公安局督察长。
2022年3月—,新泰市公安局局长。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龙山大街019号 东平县政法委
邮编:271500 -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 泰安市委政法委
邮编:271000更多信息:原书记郭德文(2012-2021.04)
-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任)现任单位:地址:更多信息:
原书记郭德文(2012-2021.04)
- 职务:所长 (前任)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浆水泉路26号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
邮编:250014
- 单位信息: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 东平县看守所
邮编:27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