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追查通告
- 追查陕西省汉中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伟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9月11日涉案主要责任人:陕西省汉中市原政法委书记杨记明;汉中市佛坪县原政法委书记杨蜀莹;佛坪县公安局原局长杨润华;佛坪县检察院原检察长崔皓亮;佛坪县法院原院长郭海;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汤天;陕西省渭南监狱监狱长苗军;佛坪县看守所所长刘焕博。
- 追查山东省青岛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杨毓珍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8月14日(10月8日更新)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青岛市政法委书记程德智;青岛市市北区政法委书记姜克源,原书记高波;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建顺;市北区检察院检察长董宏耀;市北区法院院长赵建,法官王涵之;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派出所所长刘伟。
- 追查北京市丰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胡行铣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5月22日(10月8日更新)涉案主要责任人:北京市政法委书记孙军民,原书记齐静、张延昆;北京市丰台区政法委书记刘永宗,原书记吴继东;丰台区公安分局长刘禹锡,原局长王新元;丰台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检察官张莉;丰台区法院院长祖鹏,法官胡春生,法官助理刘瑞珍,陪审员席剑波、梁京联,书记员李金颖;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院长靳学军,审判长王洪波,审判员王敏;丰台区方庄派出所原所长高源。
- 追查四川省达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金汝、刘明珍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6月26日(10月7日更新)涉案主要责任人:四川省达州市政法委书记孙骏;达州市达川区政法委书记徐超;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分局长万百勇,国保大队长黄显峰;达川区检察院检察长吕恩坤,检察官张晓霞;达川区法院院长周永国,审判长屈燊,审判员卿鑫;达川区翠屏街道新桥社区书记陈廷佳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曹家梁社区书记朱雷;达川区翠屏派出所所长李朋;达川区仙鹤路派出所所长赵国奇;达州市看守所长陈雪峰。
- 追查山东省济南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苗培华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9月10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610”大队长李东方,副队长孙辉;济南市槐荫区兴福派出所原副所长韩宝岩、王建国,警察魏俊华;槐荫区检察院郭玉庆;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派出所警察张维群、刘东尧、严勇、陈杰、李卫峰;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洗脑班)主任毕思良;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警察张洪芬、刘建慧、耿晓梅、杨晓林。
- 追查吉林省长春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聂艳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9月11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政法委书记刘菁蕾;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局长国英波;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吕芃,检察官高迪;朝阳区法院院长庄军,法官曲栋;朝阳区卫星路派出所所长赵伟,警察李晋全;长春市拘留所所长宋起伟;长春市看守所所长孙海峰。
-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秀英的责任人的通告(2)2023年9月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原政法委书记王永威;沈阳市公安局长王会奇;沈阳市于洪区政法委书记么家伟,副书记孙波;于洪区公安分局长官兵;于洪区城东湖派出所长李世龙,办案警察张石铖,警察王连波;于洪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巍,公诉人朴云晶;于洪区法院院长孙浩,副院长刘海涛,主审法官葛莉丹;于洪区司法局长吴岚。于洪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刘晓涛,公诉人欧萍;于洪区法院原院长李阳。
- 追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任青柏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8月31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政法委书记陈积春,原政法委书记李剑;牟平区公安分局局长刘伟,国保大队长刁圣基,警察王文健。
- 追查吉林省吉林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赵国坤及其家人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9月4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吉林省吉林市政法委书记程竹;吉林市昌邑区政法委书记马立伏;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局长董民;昌邑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强,检察官高阳、关义;昌邑区法院院长刘育林;昌邑区哈达湾派出所所长井春雷,警察刘国志;兴华派出所所长裴伟。
- 追查辽宁省大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许云兰的责任人的通告2023年9月4日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刘宏,原书记熊博力;大连市沙河口区政法委书记马兵;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敏军;沙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志鹏,检察官常亮,检察官助理陈孝涵;大连市甘井子区政法委书记杨文存;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立乾,公诉人刘忠林;甘井子区法院院长温连生,主审法官刘丽娜;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吴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