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云南省红河州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杨锦辉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红河州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杨锦辉,女,65岁,家住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2026年4月10日前两天,杨锦辉与家人外出旅游。在乘高铁返程途中,她被开远市铁路警察绑架,随后被关押于红河州看守所。仅仅关押20天后,5月3日,家属接到噩耗:杨锦辉已在看守所“死亡”。家属立即赶到看守所,却被告知杨锦辉系因“心梗、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当场要求进行尸检并查看监控录像,以查明死亡真相。然而,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始终未作出令人信服的说明。杨锦辉在被关押20天后离奇死亡的真相至今仍未查明。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杨锦辉多次遭绑架,并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2012年2月,她被个旧市公安局国保人员绑架,并于同年7月被非法判刑3年,被劫持至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迫害。出狱后,她又被非法开除公职,并被非法剥夺全部工资及养老金待遇。此后,杨锦辉不断向有关部门写信申诉、控告,但始终未获任何公正回应。2024年7月27日,杨锦辉再次遭个旧市公安局国保人员绑架,在个旧市看守所被关押13天后获释。在被关押期间,办案人员威胁她不得再写信申诉、控告,否则还会将其关入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云南省红河州政法委书记董万春;红河州公安局局长陆波;红河州个旧市政法委书记马洪;个旧市公安局局长陈明凯;红河州看守所副所长罗荣清;昆明铁路公安局开远市铁路公安处处长李坚,副处长樊强、林宏,刑警支队政委梁勇。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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