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凌源市、原阜新教养院、原朝阳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杜国明一家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凌源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杜国明(男,80岁左右)、妻子何桂华及儿子杜卫峰(50岁左右),辽宁省凌源市人。杜国明与儿子杜卫峰原为凌源钢铁公司职工。因为修炼法轮功,原本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最终被中共当局迫害得家破人亡。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杜国明曾两次被非法劳教,期间遭受电棍电击、酷刑折磨、超强度劳动及强制“洗脑”等迫害。2001年6月,在阜新教养院,副院长辛洪顺、管理科科长佟超和教育科科长郭延清三人同时用电棍电击杜国明,直到电棍电量耗尽才罢手。屋子里充斥着电棍放电的“啪啪”声和杜国明痛苦的惨叫声。杜卫峰曾四次被非法拘留、两次被非法劳教,并两次被非法开除公职。2000年,杜卫峰在朝阳市教养院被关押期间,遭受罚站、电棍电击、强制“转化”和高强度劳动等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变得精神抑郁、神志恍惚。为了推卸责任,劳教所将他释放回家。回家不到一年,杜卫峰又被强行关进朝阳教养院,继续遭受强制洗脑迫害。2004年2月23日,在教养院副院长金玉成的唆使下,警察戚永顺、田树山对杜卫峰实施电击迫害,持续长达四个多小时。随后,杜卫峰又被罚站至午夜12点,之后再次遭到电击。此后,杜卫峰又被关进小号,戴上手铐和沉重的头盔,并被固定在地板上,长达一个月之久。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杜卫峰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至今仍住在精神病院里。
杜国明的妻子何桂华因丈夫和儿子被非法拘押,又遭警察不断上门骚扰,忧愤成疾,于2002年12月含冤离世,时年57岁。杜国明也因遭受迫害而精神恍惚,失去了正常的思维能力。多年来,他一直孤苦伶仃地独自生活。2026年9月,杜国明被发现死于出租屋内,去世时无人知晓。直到邻居闻到尸体散发出的异味后,相关后事才得到处理。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凌源市公安局原国保大队长付延龄;原辽宁省朝阳教养院院长于万池,副院长金玉成,院长助理程贺田,专管大队长戚永顺,中队长田树山;原辽宁省阜新教养院副院长辛红顺,管理科科长佟超,教育科长郭延清,指导员刘佰祥;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前党委副书记苑成德。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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