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潘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6年10月4日
简体字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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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丹东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潘强,男,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人。2026年5月25日,潘强被东港市向阳派出所和花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非法抄家,其未修炼法轮功的妻子也被一同绑架。其妻子在被非法关押7天后获释,潘强却遭非法批捕,目前仍被关押在东港市看守所。潘强被绑架后,其82岁的老母亲焦急万分,曾两次赶到看守所要求见儿子,均被看守所拒之门外。她又到向阳派出所、花园派出所要求见办案警察和领导,并要求释放儿子,均被推诿和拒绝。家属聘请的律师两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潘强,但看守所均以“政保大队有令,不准会见”为由,拒绝安排会见,此举严重侵犯了律师的执业权和当事人的辩护权、诉讼权。律师依法向东港市检察院和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投诉,但两家检察院均以“此事不归本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之后,律师又向上一级检察机关--丹东市检察院继续反映情况。丹东市检察院才指令振安区检察院对看守所拒绝会见的行为进行调查。6月,潘强被东港市公安局政保大队构陷至振安区检察院。9月8日,潘强被非法起诉到振安区法院。潘强被警察绑架的消息在海外明慧网曝光后,东港市公安局政保大队警察随即上门骚扰潘强的妻子,追问是谁把消息上传到网上的,并对家属进行恐吓与施压。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丹东市政法委书记赵海峰,原书记刘永熙;丹东市公安局丹东市东港市政法委书记邵长江;东港市公安局局长景旭,政保大队长肖景波,警察尹高峰(主要办案人)、刘强、沙如锐;东港市检察院检察长姜波;丹东市振安区政法委书记王凯;振安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原野,检察官王聪;振安区法院院长宁伟;东港市向阳派出所所长邓家亮,指导员齐丹(主要办案人);东港市花园派出所所长孙德芳,指导员王圣智;东港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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