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陕西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陕西省女子监狱严管监区(现第十二监区)二楼,是专门用于关押、严密管控以及强迫“转化”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宗教信仰者的地方。该楼层共有九个监舍,每个监舍安排两名犯人实施所谓“包夹”,负责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日常监控,并执行强制“转化”。
法轮功学员在此没有任何人身自由,日常生活以及一言一行均受到严密控制,甚至连基本的生理需求也受到严格限制。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只被允许上3次厕所,每次间隔长达8小时。包夹人员还可擅自减少如厕次数,甚至故意拖延,逼迫法轮功学员尿湿裤子,再以此进行谩骂和羞辱。法轮功学员只能食用一种用苞谷面制作的黄馍。长期食用后,会出现返胃酸、排便困难等症状,身体长期处于痛苦之中。法轮功学员还被强迫观看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视频,并被要求书写所谓的“思想汇报”。对于拒绝观看和书写或者拒绝接受所谓“转化”者,无论年龄大小,无论是否患病,都要遭受罚站、罚蹲等迫害。“转化”期限亦无明确时间,一个月不“转化”,就延长至两个月、三个月、半年,甚至更长时间。监狱还持续对法轮功学员施加精神压力,使其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吃饭、洗漱、洗衣、洗澡、如厕等日常活动都被要求保持极快的节奏,且法轮功学员天热时不允许减衣,天冷时也不允许加衣。
法轮功学员强小侠在看守所期间被迫害致半身不遂。被关押到陕西省女子监狱后,她的轮椅被强行拿走,并被逼迫快步走路,还被罚站。期间,她多次因站立不稳而摔倒。她还受到限制上厕所、不让吃饭和喝水等虐待。法轮功学员李向红被罚蹲、罚站长达10个月,并受到饮食限制,导致血红蛋白降至危险线。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罗长云在五月的酷热天气中因太热想脱掉棉袄,被关入严管铁笼3个月。2026年4月,被判刑8年的74岁法轮功学员曹萍在狱中被迫害离世。她的遗体腿部有大块淤青。她生前最后一次与家人通话时,曾突然说出“太残忍了”,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看守狱警强行打断并岔开话题。
陕西省女子监狱已成为一座无法无天、人性泯灭的“人间地狱”。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陕西省司法厅厅长杨政国;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蒋展宏;陕西省女子监狱监狱长刘依林,原监狱长苗可,狱警李西、杨悦,包夹犯人宫敏华、靖燚。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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