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本溪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赵彦霞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本溪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赵彦霞,女,75岁,家住辽宁省本溪市。2026年3月3日,赵彦霞走在小区内时,被本溪市平山区工人派出所警察突然拦截并绑架。警察手里拿着几份来源不明的法轮功真相资料,强称是赵彦霞的,并以此为借口将其带到派出所。随后警察又闯入赵彦霞家中实施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财物,并将其带至一处陌生地点进行非法审讯。之后,警察将其送往本溪市看守所关押,因其身体状况不符合羁押条件,看守所拒绝收押。警察随即将其送至本溪铁路医院关押。3月底,赵彦霞被从医院押回看守所,并于4月初被非法批捕。自绑架后,赵彦霞健康状况持续恶化,身体极度虚弱。4月22日,她又被拉回铁路医院,并被强迫吃药,导致全身剧烈颤抖,并出现大便失禁。6月3日,赵彦霞被构陷一案移送至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6月中旬,家属聘请律师到看守所申请会见赵彦霞,看守所以“监管医院(本溪铁路医院)没有会见条件”为由,拒绝安排会见。律师依法向本溪市检察院提出控告。本溪市检察院承诺会“尽快沟通解决”。然而,6月25日,律师向明山区检察院提出会见申请时,却被告知案件已于6月24日移送至明山区法院,并被要求向法院申请会见。律师依法向法院提出会见申请后,本溪市看守所仍拒绝安排会见。直至8月4日,律师才最终得以在看守所见到赵彦霞,并发现她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和高血糖。医生明确表示,她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与此同时,律师还得知赵彦霞在被绑架过程中,曾遭警察暴力对待:其脚趾被警察踩得发黑;肋骨受伤,至今仍疼痛不止;头部曾被撞向墙壁,导致她一直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明山区法院定于8月18日上午对赵彦霞非法开庭审理。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本溪市政法委书记何涛;本溪市公安局局长张继承;本溪市平山区政法委书记张俭;平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栾冬松,国保警察赵翔;平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于洋;本溪市明山区政法委书记李春忱;明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公诉人王园园;明山区法院院长杜莉,法官朱思晓;平山区工人派出所所长郎建伟,办案警察付德冬(副所长)、张富林;本溪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夏泽溪;本溪市看守所所长于洋。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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